规章制度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总则



1、 严格遵守学校及实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加班工作时间报酬另计。

3、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熟悉本专业各种专业设备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4、 任何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上班时间严禁操作网络聊天、网络游戏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天进行室内环境清扫和设施整理。

5、 对进入实验室教学实验课程进行记录,并填好各种相关表格和工作日志。

6、 应在开课前一周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对要使用的设备器材和工具做好准备工作。

7、 教学实验任务开始时,对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室内环境和设备的简单介绍,同时重点强调使用注意事项和安全。

8、 教学实验课程运行期间,必须上课前十分钟到达实验室进行准备工作并且全时值班,对主讲教师提供技术辅助,对学生发放材料和工具并进行实验辅导。其他任何事务在无教学实验任务时间处理。

9、 实验课程结束时,应与任课教师或学生负责人一起清点和检查设备器材与工具,同时关闭电源、门窗。所有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实验中心并追究当事人责任,随后进行相关事后处理。

10、 定期检查本实验室防火、防盗设施,消除一切隐患。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2011-4


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所聘岗位工作职责,保证能够出色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聘任申请经学院行政例会讨论通过并签订责任承诺书后方能正式上岗。

2、 湖南大学人事处颁布的劳动纪律和学院教职工管理办法是考核工作情况的基本准则。

3、 实验室主任协同院领导对实验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和所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水平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 每门开设教学实验的课程结束,组织任课教师和实验学生进行实验室工作人员服务情况评价,统计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参考。连续两学期教师和学生评价结果为差等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学院将对其所在岗位重新聘任。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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